相关链接 海南省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较高风险区可适度开放商场
本报讯2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海南省以县域为单元,包括县级市、县、自治县和不设区的三沙市、儋州市以及海口市、三亚市所辖各区,依据新冠肺炎疫情的轻重程度划分为无疫情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较高风险区四类地区,并分别对四类地区防控策略进行了规定。记者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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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疫情区允许人员和车辆有序出入
■无疫情区实施“严防输入、统筹兼顾”的防控策略。
■实施流动式管控,允许人员和车辆有序出入。
■从无疫情区前往其他区域务工的人员,实施体温监测。对出入该县域务工的人员,实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无不适症状的可上岗,但要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
■市县际、市县内客运、城市客运等正常运行,继续加强“三港一站”防控关口,消费零售业恢复正常,旅游景区(含非A级)可对外营业,但要控制游客数量及人均密度。
■符合室外文化体育设施允许开放。文化体育活动暂停举办。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继续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与报告。
■凡小区(村)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必须按防控升级要求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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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区严防聚集性感染和本地传播
■低风险区实施“阻断传播、追踪管理”的防控策略,落实联防联控、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措施,加强对病例所在城乡社区的管控,对确诊病例继续实行“单元、栋楼和小区”封闭式管理,严防聚集性感染和本地传播。
■对出入该县域务工的人员,实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无不适症状的可上岗,但要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
■有序恢复市县际、市县内客运、城市客运等,把牢“三港一站”防控关口,消费零售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仅对与特殊感染源相关的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
■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下,有序组织企业项目自行复工复产。
■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加强发热病例预检分诊。做好就诊患者引导分流,杜绝患者聚集。
3
中风险区暂停人群聚集性活动
■中风险区实施“严防扩散、阻断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监测报告与传染源管理,暂停人群聚集性活动,遏制下代病例增加,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
■对本地聚集性感染病例的居住小区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从该区有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必须及时向流入地所在城乡社区、单位报告,流入地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该区不同乡镇(街道)流动人员,由该区域按有关防控要求加强管理。
■逐步恢复市县际、市县内客运、城市客运等,采取适当道路交通管制,并保证畅通,继续加强“防输入”。
■消费零售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坚持疫情防控优先,除确保“三必一重”相关工业企业与省级重点项目行业必须复工复产外,确保其他领域行业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医院感染控制。发热病人较多时,需进行筛选、分类,避免患者无序流动,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4
较高风险区商场控制人流可适度开放
■较高风险区实施“严格防控、阻止流行”的防控策略,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严格落实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除涉及“三必一重”和省级确定重点项目外,采取停工、停业等措施,防止疫情蔓延至其他区域。
■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全面加强医疗救治措施,做到分流要快、隔离要快、诊断要快、收治要快。
■对出入该县域人员严格实行双向监督性医学观察,单位及社区要组织人员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对流入人员要进行健康服务管理。严格社区(村)管理。对输出人员要及时向流入地报告个人信息。
■暂停市县际、市县内客运,适当保留生活出行必需城市客运,分时段在重点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全面启动严格的“防输入、防输出”措施。
■消费零售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商场在控制人流下适度开放。
■坚决遏制疫情发展蔓延势头。除涉及“三必一重”相关工业企业与省级重点项目行业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停工停业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医院感染控制,非疑似病例发热病人须社区居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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