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减免第一季度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预计减免8.9亿元
□记者钟起的
本报讯昨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九场新闻发布在海口举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双萱通报海南省税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
兰双萱介绍,为抗击疫情,国家财税部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税务部门接连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措施。从内容上看,中央出台政策12项,主要为支持防治救护、支持物资供应、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四个方面;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政策4项,主要为减免中小企业、旅游企业第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旅游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长社保费缴纳期限等。
通过落实以上税收政策,将达到以下政策效应:一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使企业将有限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尽快复工复产。如海南省减免第一季度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将惠及海南省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预计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8.9亿元。二是鼓励社会捐赠,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疫工作。通过捐赠税前扣除,有利于调动社会积极面,集结抗疫力量,集中抗疫资源,提高抗疫效率。三是增强社会预期,消除企业后续压力。例如,企业所得税方面,延长困难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五年延迟至八年,就是企业受疫情影响发生的经营亏损,准予在以后年度盈利中抵补,拉长企业受益年度,平滑近期受损压力,增强企业未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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