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南> 今日海南> 正文

多名消费者反映在“平安普惠”贷款 被悄悄收取服务费和保险费网贷10万莫名买了34份保险借款人:我完全不知道 涉事企业未正面回应 海南银保监局:已受理消费者举报

南国都市报 2020-06-17 08:43

近期,海南不少消费者先后向《天天315消费周刊》记者反映称,他们通过一款名为平安普惠的APP贷款后,网上还款过程中意外发现被莫名收取了高额服务费和保险费。有消费者反映自己贷款8万元,却莫名其妙被按82314.99元的标准收取保费;也有消费者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保费,为34名陌生人购买了保险。接到多名消费者先后反映上述问题后,记者近期对此进行了调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姜飞实习生郑鑫

1

意外发现

网贷多出一笔

保险费和服务费

2018年11月14日下午,来自海南文昌的周一妹(化名)接到一自称为平安普惠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其是否需要贷款,并承诺年利率低,办理手续简单无抵押。正需要资金周转的周一妹当即根据对方提示,关注了平安普惠APP微信公众号,提交了个人信息,并在对方引导下申请了10万元无抵押贷款,页面信息显示贷款年利率为8.40%。在线上签约时,平安普惠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给周一妹发送了一条链接,让其打开链接核对信息以及每月还款金额后确认签名。

“当时只有一个页面,就是贷款金额及每月还款金额。”周一妹说,由于没有看到其他收费的提示,她确认后便签名完成贷款手续。过后,工作人员曾引导其为提高资质购买一份保险被她拒绝。2018年11月20日,周一妹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收到由上海一家公司转入的10万元现金。2018年12月开始,周一妹每月按照合同金额通过平安普惠APP正常还款。

直到2020年2月20日,周一妹准备支付第15期还款时,查看平安普惠APP账单意外发现,每期还款金额4422.12元中,本金加利息只有3152.12元。剩下的1270元相关信息显示为“月服务费810元、月保险费460元”。

“发现这一情况前,我已还款66331.8元,还款金额中服务费和保险费占19050元,还剩余92864.52元未还。”周小姐说,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计算下来,借款10万元分36期还款,最后还款总金额就高达159196.32元。

2

不可思议

网上贷款却莫名为

34名陌生人买了保险

更让周一妹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后面。

“办理贷款的收费项目有保险费,显示我为34个陌生人买了保险。”此前对此毫不知情的周一妹立刻联系平安普惠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被告知该笔借款绑定了“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这笔费用是作为出借方的资金保障。发现电子保单后,周一妹多次与平安保险和平安普惠的客服人员联系,让对方提供借款合同、投保凭证及相关协议。近日,周一妹向记者反映情况时出示了手中的投保单,但没有出单机构等完整信息。“之前我从未见过投保单,上面我的签名哪来的?”周一妹的疑惑至今未解。

与周一妹有同样遭遇的海口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3月27日,他通过平安普惠APP借款8万元,但是,平安财险向其收取的“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金额”为82314.99元。“我借款金额是8万元,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按82314.99元的标准收了我的保费。”何先生称,他和周一妹一样,均是事后发现平安普惠收取的费用中,除本金和利息之外,包括了金额不等的服务费和保险费。何先生称,他和周小姐曾多次向平安普惠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反映情况,均未得到妥善处理。

3

疑点重重

拿不到保单信息

网贷变个人借款

据了解,周一妹与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平安普惠工作人员沟通后,平安财险海南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向领导申请给其退保费,处理结果会通过电话通知。

4月10日,周一妹接到一名自称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工作人员来电,对方允诺赠送一份小礼品作为补偿被其拒绝。她要求平安财险海南公司方面提供投保信息、缴费明细,以及平安普惠到底有没有网络销售保险的资质,是否曾在保监会备案信息,都未得到明确答复。

4月16日下午,周一妹与另外3名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一起来到海口国兴大道上的平安财险海南公司营业厅,索要投保单等投保凭证。“我们从下午2点半一直等到晚上9点多,保险公司电脑系统里查不到我们投保信息,提供不出缴费明细。”周一妹称,双方交涉中,工作人员称平安普惠没有销售保险的资质,是周一妹等人自己登录平安财险官网点击购买的保险,与平安普惠没有关系。周一妹等人否认了该工作人员的说法。

当晚,《天天315消费周刊》记者接到线索后,前往平安财险海南公司营业厅了解情况。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工作人员报警后正在现场协调。记者注意到,一名工牌上显示名为黄某文的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工作人员,面对周一妹等人的质疑一直无法回应。经民警协调,双方约定4月21日,平安财险海南公司给出答复。

4月21日上午,周一妹等5名要求退保的消费者再次来到平安财险海南公司营业厅了解情况,但仍未获得投保明细等信息。

后经多番交涉,周一妹收到了一名自称为“王群穆”(具体身份不详)的人发来34份电子版“个人借款协议”,显示周一妹分别向34名陌生人借款,每份借款协议显示年利率均为8.40%,但协议上的“借款明细”中,并无服务费和保险费内容。

“我向平安普惠贷款,为何成了向34名陌生人借款?且借款协议的借款名细中,并没有服务费和保险费,那么我每月还款中的保险费和服务费作何解释?这笔费用去了哪里?”周一妹越来越疑惑。

4

记者调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平安普惠”未在该局备案登记

采访中,周一妹等消费者告诉记者,他们经过多方查询求证发现,平安普惠作为网络贷款平台或许不具备中介或者助贷资质。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7月11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80号)指出,该办法所称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与依法设立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合作,为网贷平台上的借贷双方提供的信保业务。那么,与平安财险合作的平安普惠是一家什么机构?有没有在当地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呢?

5月5日,记者登录平安普惠APP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发现,该平台账号主体为: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安普惠公号简介则宣称平安普惠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旗下开展融资担保、融资咨询、小额贷款等业务公司的总称,协助广大小微型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普通工薪阶层获得专业借款服务。记者经查询发现,平安普惠包括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历史名称为: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未见包含保险销售和贷款,公开的信息中,许可经营项目未有显示。

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今年4月17日发布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中获悉,“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资质、网络销售保险资质的相关信息”,经查询申请内容不存在。

5月6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粤金监公开[2020]29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中明确:“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该局备案登记,该局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也未获取、记录和保存该信息。

在此前的4月2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亦明确回复申请人称,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融牌照备案登记信息、从事小额贷款助贷、中介、服务资质的备案,登记申请和小额贷款发放、融资担保资质的备案信息,非该局审批设立的机构,无相关资料,信息不存在。

涉事企业

均未正面回应

周一妹等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消费者通过平安普惠APP贷款后,平台提供的借款协议条款中没有涉及保险业务,却每月都要交的“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究竟是怎么回事?

记者登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财产险备案产品目录查询”发现,没有显示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而今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份函件(编号:[2020]152号)中明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为审批类产品,非备案类产品。那么,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向消费者销售的前述保险是否通过审批?与平安普惠之间是何种合作关系?针对众多消费者的诉求,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将如何回应和处理?

5月13日,记者来到平安财险海南公司采访时,一名朱姓工作人员要求记者说明采访内容,事后回复记者。当晚,平安财险海南公司工作人员黄某文给记者来电再次了解采访内容。5月14日上午,记者将上述采访提纲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给了对方,至发稿前未获回复。5月25日,黄某文回电记者称“你们的采访内容公司已经通过了”,并约记者“见面聊一下”就没有了下文;6月4日,黄先生加了记者微信以后,又约记者见面聊聊,不过,一直没有就采访内容作出回复。

同时,5月14日上午,记者通过平安普惠客服电话4008580580联系采访事宜,记者将采访中了解到上述信息转述对方后,工作人员表示会向领导反馈并在当天回复记者。5月18日,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要求记者发一份采访函,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平安普惠方面未回复记者。

海南银保监局

已受理消费者举报

周一妹、何先生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就上述问题举报投诉。5月7日,针对多名消费者投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作出了“保监举告[2020]005号”书面回复称,关于周一妹等人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存在违规搭售保险、单方面出具保单等情况的举报材料(2020007)已收悉,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以及银保监会监管工作相关规定,已受理其所述的举报事项,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毕后(60日内,最长延迟30日),会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

最新进展

6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周一妹得知,她的问题“已经解决”,至于如何解决,周女士称“不再接受采访”。另一名投诉人则向记者透露,平安普惠工作人员联系他“私下协商”,目前还没有结果。对方还告诉记者,有些问题已经“解决”的当事人,与平安普惠签了“保密协议”,所以,一旦自己的个人问题处理好了,不接受采访就在情理之中了。

相关链接

借款时强制买保证保险

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公开报道显示,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中,明确的“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其中包括:互联网保险销售对保险产品关键信息说明不充分、不明确,宣传销售时,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故意使用误导性词语组合,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将投保过程嵌入其他诸如网络借款等业务流程,而对保额、保费、保险责任、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等投保信息告知不足,导致消费者对投保不知情。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投保意外险、保证保险等,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发生争议纠纷时,销售平台和保险公司相互推诿、处理时效冗长等内容。

《互联网保险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方网络平台

不得代收保险费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另外,国家《互联网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费收入专用账户包括保险机构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专用账户。

多名投诉人反映,事实上,经查询,他们每个月还款时被划扣的费用,都是一次性划扣至其他公司账户,均没有进入保险专用账户。

尽管如此,此前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平安财险海南公司以证明加盖公章的形式,称确实收到了上述投诉人保费。

新闻推荐

法国药企将向乐城投放更多创新药品

本报博鳌6月16日电(记者袁宇)法国药械厂商赛诺菲将向海南自贸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投放更多国...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