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急需药品带离乐城先行区使用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疗程使用量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王洪旭实习生张沁)8月5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申报管理,保障患者权益、保证医疗安全。
将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应为在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后,病情已可出院,出院后仍需继续使用药品的患者。医疗机构应严格为患者建立完整的住院病历,完善各项入院检查,严格落实三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医疗核心制度,并在确保患者住院期间未出现明显肝肾等主要器官功能损害后方可提出申报。
出院带药申请材料应包含申请书、出院带药方案、应急预案、出院带药知情同意书、患者承诺书、出院带药的必要性论证及安全性评估等6部分内容。
《通知》明确,出院带药方案应包括处方医师身份、出院带药量、患者再次就诊给药、住院病历等。在出院带药量方面,交由患者自行带离的药物原则上不超过药品说明书、相关疾病诊疗规范中标明的一个疗程使用量。
《通知》要求设置应急预案,即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的应对措施、急救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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