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2020年第34号
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9034MA5T2L406D,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三稽处〔2020〕16号)公告送达,你公司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三稽处〔2020〕16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让他人为你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22份,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1份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虚开发票金额合计1,635,901,271.14元,税额合计268,067,284.87元,价税合计1,903,968,556.01元。你公司虚开发票金额合计1,635,901,271.14元,税额合计268,067,284.87元,价税合计1,903,968,556.01元达到移送公安机关标准,我局将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若你公司同我局在税务处理上有争议,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600号税务大厦(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八楼815)
联系人:朱女士蒲先生联系电话:88215623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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