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消防条例都有哪些“新”变化?
海南自贸港消防条例都有哪些“新”变化?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李兴民)《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有何新亮点?8月13日上午,在海南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发言人对此进行解读。
更加凸显消防安全在自贸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严冬峰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是在《海南省消防条例》基础上,修订完善出台的,既是对原有法规的修订,又是一部全新的法规。和原《条例》相比,新增了两章,对多数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形式上作了调整,内容上更有重大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范围为海南岛,《条例》的实施范围和自贸港一致,更加凸显了消防安全在自贸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新时代消防发展的历史方位。同时,《条例》在附则部分明确了自贸港以外区域的消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并不影响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一方面坚持《消防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回应了消防体制改革、消防执法改革的要求,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另一方面,《条例》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突出制度集成创新,重点回应自贸港消防安全的新要求,积极构建符合自贸港发展的现代消防体系。
与广东、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签署应急联动框架协议
《条例》提出将建立消防救援和院前急救联动机制,实行119消防报警和120急救中心应急合作。
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李勇介绍,近年来,确实有部分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呼吁,将院前急救纳入消防救援体系。从国际经验看,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将院前急救和应急救援融为一体也是通行做法,而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目前,国家机构改革并没有将二者整合到一个部门,尚在探索之中。
李勇还表示,在跨海救援增援方面,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接广东、广西两个消防救援总队,签署了应急联动框架协议。一旦有灾情,广东、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根据我们的需求,会在第一时间集结,跨海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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