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两起涉恶案 终审维持原判
本报8月17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赵明伟)日前,海南一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对澄迈法院审理的以王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上诉案件及以王光才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上诉案件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5月25日,澄迈法院宣判了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以王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王川因犯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10个月,为澄迈法院20年来判处的最高刑期,该案另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6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另一起以王光才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被告人王光才五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该两案宣判后,王川等人不服,向海南一中院提起上诉,海南一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两案判决均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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