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 标准备案办法》公布 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钟起的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该委近日印发了《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后制定的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报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据介绍,该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办法鼓励海南省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报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企业标准备案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技术审查。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发布,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企业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备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后制定的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报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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