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河豚鱼安全风险极大,严重者危及生命 举报非法经营河豚鱼最高奖5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河豚鱼,又称“河鲀”“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一旦采购、加工不当则食用安全风险极大,严重者危及生命。8月22日,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如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河豚鱼有毒尚无特效解毒药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河豚鱼看似安全美味,实则危险有毒。河豚鱼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其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
河豚鱼含有的河豚毒素,是目前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不仅存在于河豚鱼中,还有可能存在于织纹螺、麦螺、圆尾鲎等其他生物体内。食用后易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普通的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其潜伏期一般为0.5~3小时,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提高防范意识不可心存侥幸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应珍爱生命、提高防范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未经批准生产(加工)的河豚鱼及其产品。若因食用河豚鱼及其产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院就医。餐饮服务单位若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留存食品以备检验。
此外,如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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