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已实现城乡全覆盖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发挥大作用 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
□本报记者王慧
省司法厅近年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本报记者围绕海南省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背景、作用和举措,专访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深入解读省司法厅在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与未来发展目标。
建设覆盖城乡法律服务体系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0年4月26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迅速落实,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和实体平台相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郑学海介绍,现实生活中,找律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还没有在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自贸港建设开局以后,到海南投资的中外客商急需得到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国际化法律服务。为此,省司法厅成立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构,建成覆盖城乡,提供全业务、全时空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对独立分散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调解等行业主体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让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选择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大平台助力自贸港建设
郑学海表示,已建成的海南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办”“码上办”和提供“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查询服务;对海南公共法律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为国内外公民和企业提供便捷的国内国外法律查明服务;完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畅通维权渠道、完善律师值班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竭力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郑学海介绍,省司法厅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功能,提高群众“知晓率”。开展为期一年的“建设自贸港·公共法律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制作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指引牌,安装到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群众聚集区域。此外,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绿岛法援”“法治文艺进校园”等特色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共法律服务;以便民为驱动,提高群众“首选率”。依托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村(居)法律顾问,建成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建立监管评价体系,提高群众“满意率”。建立海南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日常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
郑学海表示,到2025年,海南省将实现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建成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真正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率、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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