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南> 今日海南> 正文

海南省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 处罚并通报学校

南国都市报 2020-09-03 09:26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王燕珍通讯员魏川博)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并肇事致祸,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攻坚整治行动。

省交警总队明确提出:凡是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或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员的,一律依法处罚并通报学校加强教育。

据介绍,攻坚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警执行严重违法顶格处罚:凡是摩托车超员载人的、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要当场整改,违法行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获未注册登记、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一律查扣摩托车,并责令摩托车所有人(管理人)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检验业务;凡是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凡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凡是涉嫌被盗抢摩托车,移交给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新闻推荐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