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1家医院试运行 门诊费用 跨省直接结算
本报讯近日,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审核,决定新增海南等15个省区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自2月1日起,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目前,海南省已有21家医院纳入试运行。
记者刘兵
A如何备案
异地就医可掌上备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地可提供线上自助开通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参保人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和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国家医保局开发上线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
B试点医院
海南省21家医院试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定安县人民医院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屯昌县人民医院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文昌市中医院
儋州市中医医院
万宁市中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海军第二医院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武警海南省总队医院
海南骨科医院
海南中德骨科医院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澄迈县人民医院
东方市人民医院
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
临高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C相关新闻
27省份试运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
●2021年1月,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2月1日起,上述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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