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办中小学校 和幼儿园年检启动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肖卫香)记者今天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管理,依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定于2021年3月至6月组织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有七种情形之一,将暂缓办理年检手续。
根据要求,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民政、发改、卫生、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年检工作组,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年检工作。
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分自查、市县教育部门审查、省教育厅抽查三个阶段。
经年检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由当地教育部门在其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印章,可继续办学。
举办者资格、校长、董事、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的等七种情形,暂缓办理年检手续。
对暂缓通过年检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其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2021年秋季不得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将取消其办学资格,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并妥善解决好其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的就学问题。对在年检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由主管教育部门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年检对象
经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年检内容
包括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情况,以及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学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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