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关于债权债务清理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按月报送省级医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琼卫体改函[2019]41号)、《关于做好公立医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统计工作的通知》(琼卫体改函[2019]45号)的要求,我中心需对原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凡与我中心有未完结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80天内,提交有关凭证到我中心进行债权申报及办理债权登记事宜,同时须说明债权债务的有关事项。现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凭据: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我中心有未完结债权债务的单位明细:
3、债权债务清理联系人:牟明珠
联系电话:0898-36689078特此公告!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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