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下月起有调整 海南省社保申报和缴费时间有变,应于每月27日前缴纳费款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社保中心获悉,从6月1日起,社保申报核定、征集和缴费等环节时间将进行调整。
●申报时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渠道完成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于每月25日前,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平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或自助机等渠道完成申报手续。
本年度补缴业务应于每月22日前,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渠道完成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缴费时间
已征费款要完成对账及缴入国库等规定程序,为避免缴费人临近月末办理缴费导致费款在途影响当月及时记录待遇,现适当调整缴费时间。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每月27日前通过各类线上及线下缴费渠道缴纳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一是个人查缴方式:缴费人原则上应于每月27日前缴纳当月费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7日前可缴纳当季度费款。二是批扣方式:已签订有效批扣协议的缴费人,税务部门于每月17、20、23、26日从缴费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扣款,缴费人应提前存足费款,避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享受。记者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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