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一诊所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 被罚没1000元
□记者韩建东
本报讯因为使用过期药品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乐东孙昂诊所被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1000元。
3月3日下午,乐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乐东黄流镇怀卷村第四队35号的乐东孙昂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4盒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已超过药品有效期,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该药品。据悉,该药品是2019年1月23日从三亚市意德盛医药公司购进的,该诊所负责人孙昂现场提供药品供货商资质材料,并提供该药品随货同行单。
据悉,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购进10盒,使用6盒,现场扣押剩余4盒,购进价格是4.8元/盒。使用价格是50元/盒,违法所得25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乐东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诊所做出以下处罚:处按货值金额3倍罚款750元(货值金额250元);没收涉案药品并处违法所得250元。罚没款共计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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