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过期啤酒 乐东一啤酒广场被罚3万元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兹塔伯格啤酒,近日被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兹塔伯格啤酒7972瓶,罚款30000元。
3月30日11时35分,该局执法人员对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吧台货架上摆放31瓶兹塔伯格啤酒,同时在该场所其他3个地方发现兹塔伯格啤酒429瓶和313箱,生产日期均为2019年6月23日。该批次兹塔伯格啤酒保质期为270天,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查封313箱和460瓶兹塔伯格啤酒,并于4月7日立案调查。
该局查明,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于2019年12月19日共购进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23日的兹塔伯格啤酒400箱,每箱购进价格28元。该批啤酒的保质期为270天,至今年3月20日已超过保质期。该单位在3月29日当晚,发现销售的兹塔伯格超过保质期后停止了经营,并张贴召回公告,但未能召回过期的啤酒。已查明的过期食品的涉案货值金额共计9729.24元,违法所得345.96元。
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啤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5月20日,该局依法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兹塔伯格啤酒7972瓶,没收违法所得345.96元,并罚款30000元,罚没款共计3034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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