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原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林飞涉嫌受贿被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陈栋)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林飞(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林飞,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林飞利用其担任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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