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乐东两地交警整治校园周边交通
本报讯(记者符吉茂)日前,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部署,采取异地调警的方式开展查处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号行动”。据统计,整治期间,共查处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180起。其中,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42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09起,不按道行驶2起,逆道行驶16起,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11起。
整治行动中,东方市交警结合全市中小学上下学出行时间节点,与乐东交警合理部署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加强校园周边路段巡控执法,每日分4个波次整治时间段,针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未戴安全头盔、超员、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劝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凡是对查处的中小学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行为,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并登记台账,在学校通报,形成交警、家长、学校联合管理的格局。同时加大查处把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行为,一律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证,努力根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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