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开展“四访”“五帮”成长路上帮一把 社会和谐多一分
本报讯(记者周月光特约记者林东)近日,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乐东黎族自治县政法干警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四访”“五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正式出台并实施,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孩子振作起来了。”4月14日下午,海南日报记者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抱伦村采访时,村支书麦日光说起村里的17岁少年吉英(化名)不停赞扬。
麦日光口中的吉英,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而是学会骑摩托车,经常在乡村公路上飙车“撒欢”,被当地派出所处罚后虽有所收敛,但人也变得消沉,父母拿他没办法。
今年4月11日,为落实《工作制度》,乐东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潘海和3名干警来到抱伦村,找到吉英和他的父母、老师以及村里的干部,大家一起从家庭环境、个人成长和社会法治等方面分析利弊,对吉英开展帮教,并建议他学门技术。吉英当场表示,要振作起来,准备今年9月去职高学门技术。
据了解,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乐东县政法委制订《工作制度》,要求全县政法干警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一对一帮教的原则,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四访”(即每月走访本人、走访家长、走访老师、走访辖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五帮”(帮助完成学业、帮助掌握技能、帮助增强法治观念、帮助提升安全意识、帮助养成良好习惯)工作措施,切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乐东县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全县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帮教任务将落实到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等单位,按照一对一帮教原则,把每名未成年人的帮教任务具体分解到个人,使帮教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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