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家门口乐东法院以案说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9日讯(记者张宏波通讯员邢晓姗)日前,乐东法院在抱由镇三平村委会依法对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亲属、部分村干部以及村民到场旁听。
检方指控,2020年6月10日晚,被告人刘某甲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未靠右行驶,车辆与刘某乙醉酒无证驾驶的电动摩托车碰撞,造成刘某甲、刘某乙两人受伤。事故责任认定,刘某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乙负次要责任。
乐东法院考虑到刘某甲因伤情行动不便,且两被告人均在三平村,到当地开庭既便利当事人,又能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法治宣传深入基层群众。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告诫群众遵守交规,不要心存侥幸而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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