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团伙贩毒案开庭审理 涉案冰毒达50公斤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罗凤灵文朝柏)2018年10月1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黄某鹏、钟某俏等8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该案涉及跨省、跨地区贩卖、运输毒品,涉案人员众多,涉案冰毒数量高达50公斤,是海南西部迄今为止贩毒数量最大的涉毒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黄某鹏、钟某俏从2017年3月开始计议,由黄某鹏回广东省购买毒品后贩卖给钟某俏。2017年3月至6月,钟某俏通过银行柜台共向黄某鹏的银行账户存款268.389万元用于购买毒品。
2017年7月至8月期间,黄某鹏到广东省揭阳市某县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通过客车运输回海南省三亚市,然后通过庄某良贩卖给钟某俏。交易完成后,钟某俏将毒品交给田某强从三亚市运回临高县家中,再将毒品贩卖给多个下家。蔡某敏从海口市驾车到临高县钟某俏家购买毒品后,又驾车到临高县金牌高速路口附近将毒品贩卖给陈某群,之后陈某群将毒品贩卖给温某华,温某华再将毒品散卖到儋州市各个娱乐场所。
2017年8月14日,黄某鹏再次到广东购买毒品后乘坐大巴车返回海南途中,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海安码头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当场查获、扣押毒品甲基苯丙胺30包共29.931千克。随后,钟某俏、庄某良、陈某群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鹏、钟某俏、田某强、庄某良、蔡某敏、陈某群、温某华、林某波违反了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规定,贩卖或运输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某群、蔡某敏系累犯,陈某群为毒品再犯,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当分别以贩卖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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