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栋房屋属违法建筑 已向县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没有报建手续也能建房?》追踪(详见本报2019年10月17日4版)
□记者廖自如
本报讯2019年10月17日,本报报道临高县新盈电影院闲置多年的公共文化设施用地上,有人违建了一栋两层楼房,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得到相关处理。日前,记者从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经调查确认,该栋房屋未经报建审批,属于违法建筑,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临高县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近日,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调查结果。邓某某的妻妹曾某某未经报建批准,于2018年8月开始擅自在新盈镇原露天电影院内新建一栋三间两层的房屋,同年9月封顶,总占地面积2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平方米。2019年9月装修完后,以每月7000元租金租给东方红小学做学生食堂。该房屋建设业主为曾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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