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一村委会书记违规收取、发放补贴迟迟不处理?部门回应:已撤销党内职务
南国都市报10月16日讯(记者梁振文)16日,临高县临城镇居民黄先生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2017年5月,原临高县纪委(现在的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临城镇宫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黄某者违规收取、发放补贴等问题后,时隔一年,被追缴的钱款迟迟不到位。此外,黄某者违规收取部分村民的宅基地建房费,还对部分村民建房超出的面积进行罚款。对此,临高县纪委监委、临高县临城镇政府16日出回复,违规钱款仍在追缴中。
针对黄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16日从原临高县纪委发布的通报中发现,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黄某者担任临城镇宫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2.22万元发放给村“两委”干部,其中本人领取1.33万元。2014年1月,黄某者交代黄某海从博雅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中违规收取赞助费7万元作为该村委会的工作经费。此前,黄某者担任该村委会主任期间,曾参与时任宫花村党支部书记黄某词主持召开的村两委干部会议,决定违规从博雅等三个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中截留34.67万元作为村委会的工作经费。对此,2017年5月,原临高县纪委经调查研究决定,撤销黄某者党内职务。
临高县纪委监委、临高县临城镇政府16日表示,因为黄某者的以上行为属于违规,并非违法,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对后续违规钱款的追缴,目前仍在进行中。
至于针对部分村民收取的建房费用、对村民建房超出宅基地面积擅自罚款行为,临高县纪委监委、临高县临城镇政府表示,这并非黄某者的个人行为,而是黄某者及村委会代表做出的决定。由于他们没有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分审批,因此认定属于违规收费行为。目前,该村委会相关人员正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进行调查,届时将会向社会公布具体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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