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跨省务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每年可领800元交通补助
□记者罗晓宁通讯员张永花
本报讯近日,临高县出台扶贫新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人员外出务工有交通补助和奖励。
此类补助和奖励的申报对象为临高县有外出务工经历,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其中,跨省务工,按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外出务工奖励。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励。
据悉,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和12月份,申报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当地镇政府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扶贫手册、村委会和帮扶责任人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生活补贴发放凭证及个人银行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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