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作恶 欺压百姓 麦某青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临高检察院起诉
本报讯(记者张星)记者11月4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以麦某青、陈某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临高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麦某青、陈某龙与被告人李某、刘某星、陈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等多名酒吧保安及社会闲散人员陈某尚、陈某浪、陈某兴、李某伟、陈某恩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临高县临城地区实施违法犯罪,被告人麦某海借助麦某青恶势力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安全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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