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水邱市村30年前发现一块石碑 立于嘉庆年间 刻着村规民约 它,200多岁! 曾用来铺路,现立在村庙旁,是“不可移动文物”
本报讯近日,临高县东英镇水邱市村村庙旁立起一块清代嘉庆年间的“奉官示禁”碑,石碑上刻了乡规民约,如禁止拐卖儿童、偷牛盗马等。古人以立碑的方式规范约束村民日常行为,让老百姓知法守法。临高县博物馆馆长陈智伟表示,奉官示禁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民众对安定、和谐、法制社会的渴望。
记者符小霞文/图
200多年前的奉官示禁石碑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临高县水邱市村。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在新建成的村庙旁看到一块长约1.2米,宽约0.6米的石碑。据村民介绍,该石碑曾被用于铺路,30年前村里修路时挖了出来,发现石碑上有“嘉庆年间”字样,村民便把它放在村里。
水邱市村村民陈海星介绍,石碑上方刻着“奉官示禁”四字,落款为“嘉庆九年五月十三日奉禁立碑”。这块碑立于清代嘉庆年间(1796至1821年),距今已有200多年了。
陈海星告诉记者,当年将石碑挖出来后,由于不明白“奉官示禁”的意思,村民不太在意这块石碑。直到2013年,临高县政府工作人员下村考察时注意到这块石碑,当年1月22日,他们在石碑旁立了临高县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碑。
由于年代久远,石碑上的字迹磨损,部分字迹已经看不清。前段时间,一些本地学者到村内研究并复原了石碑上的大部分字迹,才隐约能看出石碑上的内容。“大概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附近20多个村的村名,部分村落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二是禁止拐卖儿童、掳掠田园、偷牛盗马、窝藏匪头等不能做的事;第三部分从部分能看清的文字推断,是要求村民发现匪徒扰害田园应及时上报,还有一些人名。”
“11月21日,我们把这块碑立在村庙旁,主要是为了让村民能传承这些家规古训,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尊纪守法的人。”陈海星说。
对历史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前,临高发现的奉官示禁石碑共3块,分别位于碉楼、新盈、水邱。”临高县博物馆馆长陈智伟介绍,石碑石质坚固,历经风雨文字仍依稀可辨,基本意思尚可理解,对研究水邱市村历史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陈智伟表示,临高县内类似的“不可移动文物”有130多处。
据了解,“示禁碑”是我国古代官府告示碑的一种,其行文格式如现在的布告。陈智伟认为,碑文中刻画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存在不守规则、破坏农田、偷盗抢劫、拐卖儿童等行为。当地人自发组织或上报官府后,通过制定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究严办的管理制度,达到净化风气、保障秩序的社会效果。而奉官示禁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民众对安定、和谐、法制社会的渴望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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