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零酒驾”名单公布 省交警呼吁群众进行监督及时举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洪光越)为持续推进“零酒驾”创建行动,配合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动,倡导并推动全社会形成“酒后不开车”的安全意识,4月28日,省交警总队公布全省第四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乡村)名单。
其中,“零酒驾”示范单位为中国银行(昌江分行)、海汽集团昌江分公司、乐御驾校、文昌市委组织部、文昌市人民医院、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零酒驾”示范街道为临高县工镇街、临高县新镇街,文昌市文清大道、文昌市军坡路。
“零酒驾”示范乡镇为昌江县城北社区、石碌镇,文昌市翁田镇、公坡镇。
省交警提醒,各创建单位、乡镇、街道要加强教育管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单位、乡镇、街道和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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