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导检查,开展“禁塑”宣传,引入相关企业临高多举措推行全面“禁塑”
自启动“禁塑”以来,临高采取加强督导检查、开展“禁塑”宣传、引入企业销售“塑料”替代产品等多举措推行全面“禁塑”,拒绝“白色污染”。
日前,临高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全县餐饮机构塑料制品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对仍然使用塑料产品的餐饮企业进行“禁塑”宣传。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餐饮机构下责令整改通知书。
为推行“禁塑”,临高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行政执法,坚决打击使用塑料制品行为。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已编制《临高县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强县城巡查管理力度,开展禁塑执法大行动,截至5月1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检查商户283家次,查扣不可降解塑料塑料袋2000余个;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5月12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83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
去年11月,临高多部门联合举办了“禁塑”宣传进百姓家活动。据了解,临高在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张贴“禁塑”宣传海报,并发放宣传资料,3月15日以来,共计张贴宣传海报200份,发放宣传页300份。同时,临高自3月15日以来,累计利用户外LED屏播放“禁塑”宣传标语300条次,并录制临高话版和普通话版“禁塑”宣传知识,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县城进行巡回宣传。该县还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抖音等线上平台全方位宣传有关“禁塑”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临高已引入金塑(海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在该县设立销售网点,推行全生物可降解环保制品。
“目前在临高设立了一个销售点,主要销售全生物可降解环保袋以及可降解环保餐具等。”金塑(海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英秋介绍,为推行“禁塑”,企业已免费面向临高市场发放了10万个可降解环保袋,并与临高县人民医院、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北门农贸市场等签订供货协议。
临高县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6月临高已出台《临高县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将建立健全各级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禁塑工作。按照标准要求,临高将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使用,并建立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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