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288万元好处费 陵水县住建局原局长何一明 受 审
□实习记者吴佳穗
记者罗晓宁通讯员麦娟娟
本报讯11月8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一明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何一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款拨付、项目规划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8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何一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做了深刻的忏悔,表示自己未守住廉洁底线,辜负了党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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