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组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四三二一”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通调解末梢,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本报记者李艳玫通讯员陈思国符晓敏
10月31日,在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第四讲课堂,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麦正华被邀请作为授课人,介绍了陵水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获得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陵水通过健全“县、乡镇、村(居)、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化解方式、基层组织、信息共享”三个联动,建立“每十户纠纷信息员”排查调处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打造一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自2012年来,陵水连续6年被评为“海南省社会治安考核优秀单位”,2018年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陵水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组建专职队伍
“多亏了新村镇的人民调解员及时调解,我们拿到了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非常感谢他们。”今年8月,在新村镇郑何英等多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协助下,陵水司法局成功调处一宗拖欠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涉案民工220余名,涉案金额达350余万元。
“民工们挣的是血汗钱,遇到工资发不出的情况,情绪容易激动,严重时会产生肢体冲突。”类似于上诉案件,郑何英遇到过许多次,但多数情况都能够通过调解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在陵水,像郑何英这样的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有232人。2012年,陵水率先在全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全县11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增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过几年强力治理,陵水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局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兼职人民调解员因身兼数职,重心不在调解工作上,不能快速反应、及时化解,往往错过最佳时机。”陵水司法局局长李善伟说,专职人民调解员给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保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职性,陵水司法局规定村(居)“两委”干部不能担任此职位。“我们优先从各村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中推选,随后再从群众中聘任有一定威信、愿意同老乡打交道的普通老百姓。”李善伟介绍。
在工作中,村级专职调解员定期走村串户,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收集信息。“在走访中发现矛盾纠纷情况,我们先及时就地化解。如果解决不了,我们通过手机终端上报情况,请求司法所参与调解,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郑何英说。
“如今,谁家建房越界了,谁家田地被侵占了,谁家有家庭纠纷,都习惯来找我调解。能够协助解决大家困难,稳定社会秩序,我觉得我的工作很有价值。”郑何英说。
加强队伍建设
“在认识到专职人民调解员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后,全县各级部门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麦正华说,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陵水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从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经费保证3个方面着手,一步步将这支队伍带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
据了解,陵水司法局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邀请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单位专业人员授课。“为了达到常态化学习效果,我们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以真实调解案例为范本,以案说法,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李善伟说。
伴随信息化发展,陵水司法局积极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实时在线受理、分流以及线上线下调解联动互动,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和化解效率。“我们为23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了工作手机,定制了电信通讯终端套餐。一方面,调解员可以通过手机APP随时上报纠纷情况、社情民意;另一面,我们可以实时掌握纠纷信息,并考察调解员的工作成效。”李善伟说。
在陵水,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着装,胸前佩戴胸牌,衣袖上戴有人民调解徽章。“不仅从着装上严格要求,在业务方面,我们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评价标准体系,将他们个体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卷宗完整度等纳入考核评估,同时从绩效、岗位、职能部门考核以及上级、公众评价5个方面进行考核。”李善伟说,让能者上,庸者下,不断保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质量。
经费保障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实行动态增长,从2013年的每月600月提高至2018年的每月1200元。2018年起,增加每年3600元人均绩效补贴及意外伤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3项保险待遇。
创新工作机制
陵水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专职人民调解员是一支有效的队伍,通过他们的调解,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据统计,近5年来,陵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023件,调解成功7812件,成功率97.3%,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6607件,占82.3%。
针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陵水通过采取“四三二一”做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麦正华介绍,所谓“四三二一”做法,即健全“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三个联动”、建立“两项机制”、打造“一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目前,陵水建立起“县、乡镇、村(居)、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其中县级人民调解组织1个、乡镇级11个、村(居)级116个、行业性及专业性调解组织5个。
“三个联动”是指化解方式、基层组织、信息共享联动,形成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为依托,各部门信息共享、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派驻黎安镇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组,与当地调委会、乡镇党委政府衔接联动,化解了不少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开发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麦正华说。
“两个机制”则指“每十户纠纷信息员”排查调处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陵水以10户村民为基础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信息员通过日常走访、邻里互动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另外,陵水全县划分为502个网格,配备了610名网格员,再加上一支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全员联动,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与“四三二一”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推行,有效化解了陵水一大批矛盾纠纷,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
(本报椰林11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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