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跳河欲轻生 陵水2名民警跳进冰凉河水中成功救援
本报讯(记者麦文耀)1月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海狼队员成功救起一名轻生女子。
当天16时53分,海狼队员郑有钦和陈国斌在中州酒店附近执勤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椰林大桥北岸有人跳河轻生,情况紧急。接到指令后,两名队员充分发挥“路长制+”的工作效能,会同巡控大队战狼1号迅速赶往现场。此时正值车辆高峰期,但警情刻不容缓,两名队员一路鸣笛,仅用1分13秒就到达现场。两名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河中水流湍急,并且当时气温很低,女子在水中多停留一分钟,就会多一分危险。危机情况下,两名队员顾不上自己的安全,迅速跳进冰凉的河水中,奋力游到女子身边,经过共同努力,于16时59分成功将跳河自杀的女子拖上岸边,并对该女子进行心肺复苏,待女子渐渐恢复意识后,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救人后,郑有钦和陈国斌没有休息,只是将湿透的衣服换下又继续回到岗位执勤。
经了解,因救援及时,该女子现已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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