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预留房源加价卖出 收了15万元全用于个人生活开销,获缓刑
□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海南一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陈某甲利用职务便利预留一套房源,要求销售员在公司正常房价的基础上单独加价卖出。客户孔某购买该套房屋,除支付房款141万元外,另将加价的15万元给陈某甲,陈某甲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销。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理该案,以被告人陈某甲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随案扣押陈某甲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男子陈某甲在担任海南绿城高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绿城公司允许,私自让该公司项目处内务部门为其预留一套房源不要出售。之后陈某甲让该公司的销售员陈某乙寻找客户出售该套房屋,并要求陈某乙卖房时,在公司正常房价的基础上单独加价。后客户孔某前来买房,经陈某乙接洽,孔某同意购买陈某甲私自预留的该套房屋,与绿城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款141万元,另按陈某乙要求,将加价的15万元转账到陈某甲提供的陈某丙的银行账户内。陈某甲从陈某丙处将15万元拿回,全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案发后,陈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15万元。
陵水法院认为,被告人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采纳。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陵水女孩网恋以为自己遇到真爱给男友转了37万余元 甚至将父亲的金项链给了他……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4日讯(记者陈栋)网恋需谨慎。家人生病住院、与他人打架受伤住院、身患癌症……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