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卖河砂收保护费 陵水法院公开审理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6被告人当庭认罪
本报讯(记者赵世馨许光伟通讯员闵娜)12月1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被告人王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一案。陵水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该案还同步进行网络直播。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王丰等人在陵水县国营岭门农场、提蒙乡一带强使他人收购其河砂、代人讨债以及向瓜菜种植户收取保护费等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团伙成员符志还曾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并容留吸毒人员吸毒。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分组出示了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6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丰等6被告人当庭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检两院联合邀请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代表和委员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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