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依托“路长制”查处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查处5.4万余起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辖区交通违法乱象频发,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势头,进一步缓解一线交警警力不足等问题,陵水县公安局经多方面深入了解和充分探讨研究并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意后,对全县21个行政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授权执法”,对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陵水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授权执法”主要为授权派出所对违法停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直接进行查处;处理仅造成财产损失或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快速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伤员抢救和现场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自7月份以来,全县各派出所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931起。
12月19日18时许,正值下班高峰期,陵水县建设路上车来车往,其中不乏驾驶、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群众,在县政府门前路段,陵水交警路管员正联合辖区派出所路管员开展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现场看到,路管员在依法拦停未戴头盔的乘、驾人员后,先是进行耐心教育,用实际案例警示,再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据了解,当天,陵水交警在建设路上共计查处9起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此外,陵水公安局还借鉴“路长制”成功经验,实行局机关单位与派出所结对子共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机关单位与派出所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捆绑责任,充分发挥结对子单位协同共治职能,建立起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工作机制,发挥1+1>2的效能。自1月份以来,每周开展两天结对子查处,组织局机关各单位派出警力赴派出所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全力辗压辖区各类交通违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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