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扶贫资金给保洁员发工资 陵水本号镇一村干部被处分
□记者畅凯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了解到,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发力,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现对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陵水本号镇军昌村党支部书记董兴方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8年2月,本号镇军昌村党支部书记董兴方,挪用村办企业扶贫资金5万元用于发放村保洁员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董兴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陵水本号镇芭蕉村党支部委员黄元强近亲属享受低保未上报备案且未清退问题
2016年7月,本号镇芭蕉村党支部委员黄元强,在担任民政协管员期间,未按规定向民政部门进行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且在具备赡养父母经济能力的情况下,未向上级部门上报清退其父母低保待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黄元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陵水群英乡祖空村党支部委员郑泽龙骗取贫困帮扶问题
2014年5月,群英乡祖空村党支部委员郑泽龙,明知自身家庭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的方式,通过村小组推荐将自家列为贫困户,经村委会上报乡政府,最终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骗取国家扶贫政策及款物扶持。郑泽龙一家自2014年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来,领取扶贫物资和资金合计人民币2400元,化肥21包、羊5只、益智苗1800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郑泽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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