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春节至元宵期间 全县范围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椰林2月5日电(记者李艳玫通讯员陈思国胡阳)2月5日下午,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全年县城中心区禁燃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该县即日起元宵节期间(2月5日至2月20日)将禁燃烟花爆竹区域扩大至全县行政区划范围。
会议要求,该县安监局要把原先发放的许可证全部回收,将现有炮竹全部封存,一户一户上门收集登记烟花炮竹存放情况。
海南日报记者从陵水公安局获悉,2月4日当天共依法传唤72名违法行为人,其中9人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3人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57人因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100元至500元不等罚款,2人被警告教育。
此外,因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管控不力,椰林镇免去一名同志的镇农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职务,从严问责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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