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法院网络直播公开宣判3宗涉毒案 3毒贩分别领刑
本报讯(记者赵世馨许光伟通讯员李晓星)3月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对肖某升、吴某飞、陈某海三宗贩卖毒品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刑期。这是陵水法院首次通过庭审直播的形式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被告人肖某升曾于2014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系累犯,且系毒品再犯。2018年7月28日,肖某升贩卖海洛因毒品2包给吸毒人员谭某军,后被民警抓获。陵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升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到案后坦白,且为累犯、毒品再犯,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被告人吴某飞多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及强制戒毒,2018年6月8日、6月9日,吴某飞分别在陵水县三才镇、陵水县城两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陈某。吴某飞在第二次交易时当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两小包可疑毒品物。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陵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飞二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为累犯,且系毒品再犯,遂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8年6月26日至6月29日期间,陈某海四次贩卖毒品给他人,陵水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海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系毒品再犯,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
据介绍,宣判活动全程网络直播,扩大了禁毒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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