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查获两名无证驾驶“司机”
当日9时许,路管员在陵水辖区陵保路段开展整治工作时,一辆三轮摩托车缓缓驶来。当路管员上前检查时,一股浓烈酒味迎面而来,驾驶员神情紧张,东张西望。民警要求驾驶员苏某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配合检查,苏某某支支吾吾。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76.8mg/100ml,苏某某属于酒后驾驶,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带行驶证。
13时许,路管员在椰林高速路桥下拦截一辆二轮摩托车。经查,驾驶人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陵水公安交警依法对苏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未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2000元、1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目前,苏某某、赵某某已被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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