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防控秸秆焚烧污染
本报椰林3月23日电(记者李艳玫特约记者陈思国)为防控秸秆焚烧污染,陵水黎族自治县近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举报奖励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第八条规定实施,即对秸秆露天禁烧举报人员,经核查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所在镇落实。投诉举报电话:12369。
对焚烧秸秆当事人,陵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每一个火点按1000元标准处罚到位;未发现焚烧当事人的,由种植户或土地承包户承担责任;对故意阻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禁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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