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广播电视台社教部主任龙仕炜违规收受礼金1700元被警告处分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陵水县纪委公布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陵水思源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志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学习考察活动监管不到位问题。2013年7月,刘志刚在担任陵水县民族中学负责人期间,纪律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组织教师到三亚、昌江、儋州等市县学习考察活动没有周密安排和严格要求,对学习考察活动监管不到位,致使学校8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23名高三年级教师借学习考察名义到三亚、昌江、儋州等市县景点参观旅游,并用公款支付此次活动费用34410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刘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陵水县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郑丕远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郑丕远在担任陵水县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期间,纪律意识淡薄,以外出学习考察的名义组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及高三年级教师共31人用公款到三亚、昌江、儋州等市县景点参观旅游并参与其中,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7月,郑丕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陵水县广播电视台社教部主任龙仕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陵水县广播电视台社教部主任龙仕炜在受单位委托采购设备过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今后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700元,并将该笔款项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8月,龙仕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刘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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