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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抢客引发矛盾,小儿子打电话说被打了一听,很冲动……父子三人打伤竞争对手,两人当场被抓,一人自首

南国都市报 2018-06-30 12:20

南国都市报6月29日讯(记者梁振文)近日,儋州市检察院在对羊某甲、羊某乙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同案还有另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羊某丙,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经对在案的二名犯罪嫌疑人作释法说明及教育工作,两人主动联系并成功劝说在逃犯罪嫌疑人羊某丙归案自首。

据了解,从事客车运输业务的羊某甲、羊某乙父子由于同行业竞争与被害人李某某产生矛盾。2017年6月的一天,因争抢乘客,羊某乙与李某某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尖峰补票点处发生争吵和推搡,被人拦开后各自离开。后羊某乙打电话告知其父羊某甲自己被李某某殴打,羊某甲又打电话给其大儿子羊某丙。当日11时许,羊某甲、羊某乙驾车将李某某的客车拦停在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往海口方向521公里处的公路旁边。

随后,羊某丙等人也驾车赶到现场。李某某下车后,羊某甲、羊某乙伙同羊某丙等人用拳脚及持木棍殴打李某某,致李某某腿部骨折。

后羊某丙等人逃离现场,羊某甲、羊某乙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李某某左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一级,未达到致残程度。案发后,羊某甲、羊某乙赔偿李某某120000元,取得李某某的谅解。

案件移送儋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案件检察官经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及对羊某甲、羊某乙传讯问话后,二人均认罪悔罪,但对羊某丙的行为进行包庇与袒护。

承办案件检察官对在案二名犯罪嫌疑人作进一步思想教育工作,释法说明,分析利弊,让在逃犯罪嫌疑人父亲羊某甲、弟弟羊某乙劝说羊某丙投案自首。经反复多次对羊某甲、羊某乙作思想教育工作,二人最终主动联系羊某丙,让其归案自首。

2018年6月26日早上,羊某丙来到儋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参与故意伤害的犯罪过程。儋州市检察院接受羊某丙投案后,将其移交儋州市公安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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