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新闻> 国内要闻> 正文

中办国办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三亚日报 2018-09-17 07:35

据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为了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规定共20条,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承担统计督察日常工作。统计督察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以延伸至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规定提出,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指导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研究解决统计建设重大问题等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依法设立统计机构,维护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职权,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等情况;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等情况;应当督察的其他情况。

新闻推荐

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跃入“万亿级”

据新华社南京9月15日电(记者朱筱陆华东)记者15日从在无锡开幕的2018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上获悉,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已首次...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