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数据造假成行业潜规则
业内人士表示,数据造假问题,包括刷单、刷量、刷分、搬运原创内容等,已成为行业的大问题,也是目前许多点评类网站的“潜规则”。记者近日了解到,这些数据造假成本低廉,2元即可买1万视频点击,3毛钱可购买到一条微博评论。
想出去吃饭先看看附近的好评餐厅;旅游、出差搜搜目的地好评酒店;“双十一”快到了要“剁手”先看看商品评价;看电影之前了解一下网友们给热映影片打的分。按理说,这样的方式可以避免“隔山买牛”的尴尬,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到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情况。但事实上“套路”却是无所不在。各种好评既有可能是在“返现”诱惑下被消费者刷出来的,更有可能是“专业水军”刷出来的,还有可能是平台直接“搬运”过来的。
如今,动不动就会出现各种网红食品、网红奶茶之类,而所谓的“网红”是怎么红的也要打个问号。刷单、刷量、刷分、搬运原创内容等数据造假行为,显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当然会导致不公平竞争,还会使得消费者“被套路”,稀里糊涂上当受骗花冤枉钱。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实施。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刷单的成本非常低廉,而商家低成本刷量的同时,会为平台增加活跃度,因此很多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者是举证难,许多营销公司刷量时会利用人工、技术等多种手段,伪装成真实评价,不易被取证。相反,维权却比较麻烦,走司法途径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且最终被赔偿的金额也不高。例如爱奇艺被刷量9.5亿次,最终仅被赔偿50万元。
针对这样的状况,显然需要有针对性的举措,从而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落地”,真正对刷单、刷量、刷好评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一经查实,“罚款200万,吊销营业执照”的“大棒”就应该高高举起、重重落下,让高昂的违法成本使后来者望而生畏。同时,平台违法违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为了降低维权成本,各地不妨多成立一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让投诉立案、证据提交等程序“网来网走”,从而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总之,遏制住数据造假之风,网络经济的发展才能在更健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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