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存钱意外“捡”到9900元武汉一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1万元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男子杨某在ATM机前办存款查询业务,却意外“捡”到9900元占为己有。记者10月29日获悉,杨某之举被法院认定犯盗窃罪单处罚金1万元。
2016年6月20日9时左右,杨某来新洲阳逻街一家建行的ATM机查询存款,却见ATM机上显示待确认或取消存款9900元的界面,他随即点了“取消”键,此时该ATM机存款口打开吐出一沓现金。杨某伸手将这沓钱取出后,快速地离开。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就在十分钟前,另一储户陈女士在该ATM机上准备存1万元现金,其中一张百元钞因无法识别被吐出,而ATM机的存款口也随之关闭。陈女士误以为余下9900元已经全部存入,随手拿着吐出的100元离开ATM机,转身到银行柜台兑换,而此时杨某恰好过来,顺手取走了9900元。
陈女士被柜台人员告知,那9900元现金未存进账户,有可能被机器吞了,建议等两天再查询。当日下午,银行人员盘点清查时发现这笔钱已被他人拿走,告知陈女士后迅速报警。
今年6月22日,杨某被警方抓获。杨某到案后供认,因一时贪念拿了这沓钱,“当时觉得就是捡的,没想到是犯罪”。新洲区法院认定杨某之举构成盗窃罪,鉴于其退还全部赃款,并得到受害人原谅,最终对其单处罚金1万元。(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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