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转基因食品 标识新规褒贬不一
据新华社电美国农业部近日发布转基因食品标识最终版规定,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含转基因成分5%以上的食品以适当方式标注转基因信息。这是美国在转基因食品方面出台的第一个全国性强制标注规定,但相关各方对此褒贬不一。
美国是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和消费第一大国,转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在美国的种植面积均占这些作物总种植面积的约九成。美国市场上70%至80%的加工食品含转基因成分。但美国政府此前并不要求给转基因食品贴上标识,理由是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实质等同”。
2016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法》,指示美国农业部在两年时间内制定转基因食品标识方案,包括决定含多少转基因成分构成转基因食品以及相关执法程序等。同时,这项法案阻止美国各州自行颁布转基因食品标识法案,这意味着美国佛蒙特等州此前自行出台的相关标识法案无效。
新规正式名称为《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它将转基因食品称为生物工程食品,这些食品中可检测出特定遗传物质,后者是经实验室技术改造而无法利用传统育种技术制造,或在自然界中发现不了的。
新标准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注阈值是5%,转基因成分含量不高于5%,就不必标注。转基因成分含量高于5%的食品,就必须向消费者披露转基因信息。标识有多种选择,包括文字说明、写着“生物工程”的图标、电子或数字链接以及使用短信等,小型食品生产商或小型包装也可选择提供电话号码或网址,供消费者查询转基因信息。
新规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年收入低于250万美元的小型食品企业可延后至2021年1月1日执行新规。强制性合规日期为2022年1月1日。
有人认为,转基因标识政策会让消费者认为产品不安全或对环境有害。不过也有研究发现,明确标注转基因信息不但不会“吓跑”消费者,反而有助于减少他们对转基因产品的顾虑。
新规颁布后,美国一些消费者权益组织对此表示欢迎,认为新规在消费者知情权和避免不必要的监管负担及误导性警告之间达成了“审慎的平衡”。美国“公众利益科学中心”认为,总体上,这有助于给消费者提供有关转基因食品的一致信息。
同时,新规招致一些批评。一些反转基因组织认为,新规细则不够严格,对标识的内容与形式的要求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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