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 针对92个问题 问责917人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高敬)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7省(市)27日同步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7省(市)针对9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917人。
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分别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开展督察,并于2017年7月至8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天津市问责83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52人;山西省问责117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辽宁省问责143人,其中厅级干部41人,处级干部63人;安徽省问责151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82人;福建省问责136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81人;湖南省问责167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处级干部94人;贵州省问责120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51人。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7省(市)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突出了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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