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郭文贵共谋,受贿1.09亿 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 一审判无期
据新华社电2018年12月27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受贿、强迫交易、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马建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马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和内幕交易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马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鉴于马建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4年,被告人马建利用担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郭文贵(在逃)及其实际控制的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亿余元。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马建与郭文贵共谋,分别指派人员采取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迫他人转让公司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及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实现政泉公司控股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被告人马建非法获取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民族证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后,指使其亲属购买方正证券股票,后卖出获利共计49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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