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2019年新交规” 省交警总队:纯属谣言!
□记者张野
本报讯近日,一条“2019年将全面实行新的交通法规,各车主请注意”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12月28日,省交警总队表示,该消息纯属谣言。
第一,不存在所谓的“新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确实有“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一说,但该规定已实行十年以上。
第二,“审验”不是机动车业务,而是机动车驾驶人业务中的一种。所以,不存在机动车审验这一说法,正确的说法是“机动车检验”。
第三,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或车辆检验业务后,车管所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只要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上路都是合法的。
第四,“各位逾期年检车主,千万抓紧时间12月31日前将年审办理好”也带有误导性质。不管在12月31日前还是之后,只要机动车已经逾期年检,驾驶机动车上路就可能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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