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元增一万名粉丝 起底文娱业数据流量造假产业链
某明星一条微博一年点击量超1亿次,评论区大量相似账号转发;某电视剧33天播放点击量达309亿次,最多的一天高达14亿次;某电影票房十几亿元,被曝同一影厅15分钟播放一场……在“数据为王”的背景下,数据流量造假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影视文娱行业发展的痼疾,备受舆论诟病。
1“数据为王”的背景下频现数据造假
近期各种文娱行业数据流量涉嫌造假事件频出。一些缺少作品的“流量小花”为维持热度,“买热搜”“买粉丝”一掷千金;一些影视作品的宣传、播放也被曝出“刷流量”“买收视”,行业数据流量造假问题引发热议。
微博粉丝可以买、跟帖评论数据可以“刷”,甚至热搜排行榜也能买。有歌手曾自曝,唱片公司为宣传自己新歌,购买“热搜排行榜”第五名的位置。随着“自曝买榜”成为舆论热议话题,热搜排行榜上该歌手的热搜关键词也旋即消失。
在网络上,电视剧播放量破纪录的消息层出不穷,当人们还在为某电视剧网播200亿次的纪录惊讶时,另一部剧集便以破400亿次的网播量紧随而出。不仅总播量惊人,电视剧日播量也让人瞠目结舌,一些剧集的最高日播量竟然高达16亿次。
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不到8亿的网民,与那些动辄上十亿次日播量的数字相比,意味着中国每个网民每天平均要贡献2至3个播放量。
2数据流量造假产业链暗流涌动
当流量意味着金钱时,一条依附在流量数据上的影视产业造假链条暗流涌动。
一位曾经在某流量明星的粉丝数据组工作过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很多流量明星会有一组甚至多组“数据组”“网宣组”,进行“刷流量”操作,主要工具是微博小号,这些微博账号可以网购到,甚至还有网站以此为业。记者根据该人士提供的几个网址发现,根据微博级别、国内/国外手机号、邮箱格式、资料是否已完善等情况,小号价格为0.55元/个或1元/15个。
据某明星粉丝周女士介绍,做数据的资金部分来自艺人团队/公司,也会有粉丝自发集资。买完微博小号后,还需要统一绑定才能使用。每月购买会员后可以通过“超级粉丝应援”(即“星援”)App一键绑号,绑号费用一个号0.2元。
除了转发量可以刷出来,粉丝数量、点赞量、评论量、阅读量等都可以买。根据该粉丝提供的一份价格表,某传媒公司提供的包括初级粉丝、仿真粉丝、精品真人粉等价格从45元/万到1000元/万不等,刷量点赞价格是3元100个。该传媒公司同时号称“与各大直播平台皆有业务往来,为工作室、公司制定营销方案,可签订保密协议,永无后顾之忧”。
“无论是视频网站还是社交平台,很多需要流量的地方,可能都有一定程度的造假问题,并且有专门的流量公司在经营。”某卫视工作人员说。记者发现,在很多网店,只需花费30元就可以增加一条短视频1万次的播放量,10元可以买200个赞、20元可以买500个赞,300元就能增加1万名粉丝。
此外,影视剧“刷流量”行为也很普遍。许多“刷量”公司通过多个域名不断更换访问IP地址等方式,连续访问视频网站,短时间内可迅速提高视频访问量。
由此观之,假数据裁剪了一整套“皇帝的新装”:粉丝数、热搜话题榜、IP估值榜、收视率、点击率、评分榜、时尚指数榜……榜单层出不穷,幻化出各种“影响力”操控舆论、左右资本市场估值。
3多规并治,降数字“虚火”
这些“注水”的数字,既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市场情况,也不能指导市场的良性操作,更不能反映国内电视剧拍摄的真实状况。为了打击这一毒瘤,监管部门动作频频。但如何根治,从体制机制方面建立有效的防范纠错和应对处置方案,任重道远。
“流量造假行为的治理应该是一个多主体、多元化、综合规制的过程。”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认为,首先,应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鼓励各方积极承担相关责任,比如立法部门应尽快填补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其次,执法部门也应当革新监管方式,可采取设立“黑名单”、违规主体曝光等形式,为行业发展划定红线,加大处罚力度。
当前,在刷量产业链中出现了愈来愈多技术化的手段,对数据安全、系统安全也造成一定威胁。网络安全专家建议,监管主体应有所作为,依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相关的监测平台、反刷量系统,提高治理的效率。
对于身处“流量造假”旋涡的各家视频网站和社交平台来说,树立理性的竞争观、坚决打击刷量的不正当竞争,是其应有之义。“各平台可借鉴电商打假的模式,在平台间构建反刷量的统一联盟,并纳入执法力量和舆论监督力量。”吴沈括说。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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